市水利局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66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504887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组织实施涉河建设项目的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承办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

(五)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职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协调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八)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控制性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业用水计划,指导全市农业灌溉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市区水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承担市总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王  驰 德阳市水利局局长

张  旭 德阳市水利局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赵  明 德阳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  铭 德阳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廷友 德阳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余奕锐 德阳市水利局副局长

邓元建 德阳市水利局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政务信息、绩效考核、综治维稳、督查督办、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保密保卫、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组织编写全市水利行业大事记、年鉴等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政工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拟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职工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承办出国(境)人员政审、选派、报批和涉水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水利工作政策和法治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划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和普法教育负责水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组织协调并处理跨县(市、区)的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听证、行政赔偿、行政调解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工作负责水利行政执法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代表市水利局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水利局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按照市水利局授权范围履行审批职责,负责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防洪)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含政务服务)的受理、办理和送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水利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规划计划科。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行业综合性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全市水利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各类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配合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资金的内部审计调查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科。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职责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拟定全市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重要水功能区的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发布水资源信息和水域水质通报公报协调水文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水利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有关政策,监督全社会节水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工作负责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参与重大节水项目的设计审查与工程验收。

(七)建设管理科。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审核重要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承办大中型水利项目初步设计的初审转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拟定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市本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中有关农村水利事项的协调与管理。

(八)河湖管理保护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市总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职责。

(九)水旱灾害防御科。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并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移民科。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职责。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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