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50384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统筹财政、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审核,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及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八)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拟订县域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等有关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县域经济、城镇化发展以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执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平台建设。按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和指导协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十五)负责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运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会同拟订全市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十七)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八)研究提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九)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糖行政管理。配合国家、省储备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糖规模、总体布局及动用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市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级和市级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代表市政府履行市本级国有粮食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市本级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二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五)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李 霞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德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李  轶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兴家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辉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连  宇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  洁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绩效管理、人事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

(二)法规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等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主要负责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等工作。

(四)发展规划科。主要负责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主要负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主要负责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等工作

(七)项目管理与督导科。主要负责编制全市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审核等工作。

(八)工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科(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

(九)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发展科。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有关重大政策,协调编制城镇化规划;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等工作

(十)能源发展科。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等工作。

(十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等工作。

(十二)农村经济科(市以工代赈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

(十三)社会发展科。主要负责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十四)商贸外资科。主要负责牵头研究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等工作,

(十五)财政金融与信用建设科。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德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六)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主要负责起草有关价格管理的重大政策和规范文件;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资源及产品价格和环保价格的管理等工作。

(十七)成本调查监审科。主要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等工作。

(十八)粮食和物资安全仓储科。主要负责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九)粮食储备调控科。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轮换地方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十)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等工作。

(二十一)财务审计科。主要负责承担委机关预算编制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十二)营商环境建设科(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参与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核发等工作。

(二十三)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等工作。

(二十四)市委财经办秘书科。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并收集市委财经委员会会议议题,筹备市委财经委员会会议。

(二十五)市引进外资项目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包装、推荐工作。

(二十六)市经济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经济问题开展跟踪研究,为制定德阳市中长期规划和区域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十七)市重大项目推进中心。主要负责承担重大项目推进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十八)市价格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承担本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

(二十九)市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国家机关委托的司法行政案件中涉及财产的价格鉴定;承担价格认证工作。

(三十)市军粮供应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军粮供应;接收中央、省级应急储备物资和重要物资,负责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十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德阳市境内新建铁路征地拆迁及补偿资金拨付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